《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6-17 11:4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要求,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各项攻坚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南通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通开发管办〔2023〕31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4月2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我区按照市级下达考核任务和要求,结合生态环境条线高质量发展考核相关内容,起草我区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区攻坚办作为文件起草牵头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老洪港)开展工作联系会听取意见,起草了考评办法初稿。初稿在全区进行征求意见,做了部分修改,形成送审稿,经区党工委会议审议,予以印发。

 二、考评办法主要内容

考评办法的对象为各街道、老洪港管理办公室。频次按季度和年度进行,第四季度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内容主要为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环境信访问题整治情况、基层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建设和材料及信息报送情况等六项内容。评方法是综合日常管理和现场考核,按照《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分表》细则实行扣分,其中日常管理得分由指挥部成员部门对各街道、老洪港的环境质量、信访处置、交办事项等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打分;现场考核得分由区“三办”合署办公室联合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指挥部成员部门于下一季度初对街道、老洪港污染防治攻坚点位进行现场检查督查。评成果运用一是区指挥部审定后予以公布并抄送市攻坚办,二是运用于生态环境部门对各街道(老洪港)高质量发展考核打分。

 三、考评办法特点分析

 一是坚持以考核为指挥。紧扣市级污染防治攻坚考评办法和项目内容,有针对性的调整考核方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3年市级考评新增道路保洁和重点区域“微环境”整治、重点国省考断面周边支流水质等,攻坚项目内容涉及街道(老洪港)的增加国三柴油货车淘汰、高风险遗留(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等内容,区级考评办法也相应增加上述内容的考核,并且细化了工作分工及考核方式。

 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市级考核将继续强化对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核查力度,问题包括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国家、省、市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省政府挂牌督办问题等。区考评办法也将上述问题整改及整改后成果保持纳入全覆盖考核,督促街道(老洪港)强化对本辖区内问题的日常巡查,确保我区问题“不反弹”,并做好“举一反三”,在日常管理中对同类同质问题早发现、早汇报、早整治。

 三是坚持以数据促攻坚。考评办法坚持以数据评价考评优先,依托现有大气监测站、走航监测车、水环境监测站等数据采集手段,充分利用各类环境监测数据、工作通报数据等,用数据量化考评成绩。一方面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以数据的提升促进辖区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督促被考核单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