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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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南通朝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精密红外光学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4008号 |
2024.1.10 |
关于《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档宽幅数码印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4009号 |
2024.1.10 |
关于《南通富士特凯翔航空装备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4010号 |
2024.1.16 |
关于《东艾科尖端薄膜(南通)有限公司年产31200万平方米IT产业用薄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开发环复(表)2024011号 |
2024.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