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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在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4楼2425会议室公开举行南通汉江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不具资质等级许可”与“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3年12月8日前向本机关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邵玲玲 联系电话:0513-85921982

联系地址:能达大厦24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