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省住建厅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告知函》的公告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5-17 17:1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122号)以及南通市住建局《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工作通知》要求,开发区住建局对全区目前市级许可的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清理。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系统(以下简称“2.0系统”)查询自动导出的市级许可不满足资质标准条件建筑业企业清单,开发区住建局自2023年4月4日起至2023年5月7日,对开发区属地范围市级许可不合格企业进行逐一的电话联系,并通过QQ、微信、电子邮件、EMS、挂号邮寄等多种方式将我局《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的告知函》发送到各家企业,其中有两家单位“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电话无人接听,寄出的挂号信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原因退回。现依法将上述《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的告知函》再次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 《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告知函》

2. 告知函未送达建筑业企业清单

3. 截止2023年5月17日“2.0系统”导出市级许可不合格企业清单(开发区属地范围)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3截止2023年5月17日“2.0系统”导出市级许可不合格企业清单(开发区属地范围).xls

附件2告知函未送达建筑业企业清单.xls

附件1《关于省住建厅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告知函》.zip